第一年將以本校資訊工程系所、電機工程系所具備人工智慧專長之教師開設相關基礎、進階與研究所實作課程。
第二年將擴增師資,邀請電機工程系與工學院等相關師資,共同支援開設本學程之課程內容,俾使學程內容 兼備深度與廣度。本學程之開設將使本校成為人工智慧人才培育之重要基地。
近年來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發展快速,相關產業之人才需求日益遽增,「人工智慧學程」乃針對研究與產業需求, 開設核心、進階、研究所與專題等相關課程,以培育兼備人工智慧基礎與實作能力之人才。該學程在課程設計上, 除了介紹基礎人工智慧概念外,也包含自然語言,機器學習,電腦視覺,語音辨識等課程,以加強學生在人工智 慧應用系統開發方面的能力。同時為了加強學生的實作能力,本學程也加入了人工智惠專題並規劃專題成果展, 讓學生有機會呈現自己所學的成果。此外,本學程將規劃業界專家專題演講講座,藉由實務經驗分享,使學生瞭 解產業動向與產品實際開發的流程。
第一條: 國立成功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培育人工智慧技術之人才,加強學生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系統能力,開設人工智慧學分學程(以下簡稱本學程),本學程設置辦法與施行細則(以下簡稱本辦法)依據本校跨領域學分學程設置準則制定。
第二條: 本學程由本校電機資訊學院相關系所共同籌設辦理。本學程由資訊工程學系主任或其所指派之負責人擔任召集人,以負責統籌執行本學程之各項事宜。
第三條: 本學程設學程指導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審議本學程之課程、 政策及相關事項。本委員會委員五人(含)以上人,除資訊工程系系主任為當然委員外,其餘委員由召集人選聘之。本委員會由召集人為會議主席。召集人不克出席,得由出席委員中推選一人擔任主席。本學程相關課程規定與決策,由出席委員表決過半數決定之,若同一委員同時兼具多重身分,以一席(票)計之。
第四條: 學程修習課程:
一、先修課程兩門,包含一門程式設計課程及ㄧ門基礎數學類科課程。申請學程前須先修畢先修課程方得申請。
二、學程課程至少15學分,分為:
1. 學程核心課程兩門6學分,其中「人工智慧導論」課程為必修;
2. 學程進階課程三門9學分。
本學程各課程之名稱與學分數,每學年由本委員會於學程網頁中公告。
第五條: 學生可檢附歷年成績單及學程申請表提出申請,經執行長審核通過,始取得修習資格。
第六條: 修滿本學程規定學分數且成績符合及格標準者(大學部學生及格標準為60分,研究所學生及格標準為70分),得向本委員會申請核發本學程修畢證明。
第七條: 本辦法未盡事宜,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。
第八條: 本辦法經電機資訊學院課程委員會通過,並經校課程委員會核備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